十三五 以来,为适应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有效盘活公路存量资产,着力解决 统贷统还 政策结束后交通建设资金筹措难题,2016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复函》(新政办函〔2016〕55号),批准成立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明确交投公司为新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最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平台,是全区高速公路 投融建管养运 一体化运行的功能性企业和独立的市场主体,明确指出 将我区25条高速公路整体划转至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区自主交通投融资平台,有利于增强和提升自治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筹融资能力,有利于推动自治区交通事业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