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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2-11-16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岗位 4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南通地区户籍优先;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性别、对象及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三)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

(四) 持有C1以上(含C1)驾驶证,无色盲色弱及腰椎类病史,能适应户外、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班;

(五)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驾驶证、毕业证、学信网证明(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组织关系证明、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至11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南通市永和路28号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7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3506152。

(四)资格审核

将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以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和职业倾向测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主要考察入职动机、岗位理解、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具体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由本单位人事科提前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政审工作由市交通执法支队统一组织安排。

六、公示与聘用

(一) 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江苏思睿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二)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及工作安排。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83529506。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3516052。

附件1:《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疫情防控登记表》

附件3:《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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