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专业发展需要,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外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审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投递简历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gsjyzzrsc@163.com)。
3.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核前一天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代表性成果等证明材料至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3年7月31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或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具体考核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通过我院考核面试,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三、引进层次及待遇
(一)引进层次标准
符合学院重点学科团队引进要求,有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国内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的博士或国外知名大学毕业的博士或学院紧缺专业、特殊学科急需的博士。
(二)人才待遇
1.学院提供人才公寓一套(仅享有使用权);
2.额外享受博士岗位绩效1500元/月;
3.提供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
4.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按学院岗位绩效实施办法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
5.博士定职,毕业工作满2年可直接定职副教授职务;
6.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校报到后,凭票据报销一次交通费、住宿费。
四、招聘学科(方向)/专业及联系人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3人,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 1 | |
2 | 结构工程、岩土工程、绿色建筑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 2 |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在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 0931- 2391082 239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