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镇级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优秀青年人才公开选聘编外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境)外世界名校(2022年度THE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选聘14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7名。
二、选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本科毕业生应为1987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应为1982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应取得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 年11月11日(星期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党群工作部(华兴路126号2号楼104室),电话:0510-81760032。
4、报名材料:应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带至报名现场)和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开考比例为1: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政审。
六、录用
1、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政审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待遇
试用期期间,享受街道普通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结束后,正式录用的,在享受街道普通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同时,每月增发15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此次选聘的优秀青年人才纳入街管后备干部队伍统一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选拔到社区(村)副职干部岗位。
八、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信息将在宜城街道网站(http://www.yixing.gov.cn/ycjd/)和宜兴人才网(http://www.yxhr.com.cn/)公布。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被录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81760032;监督举报电话:81760016、81760030。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宜城街道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宜兴市宜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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