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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姜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2-11-18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区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意见》(泰姜组发〔2018〕84号)等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决定开展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详见《2022年姜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区各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区各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部门中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区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原机关工作3年以上;事业人员应当在原单位工作3年以上。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为不定等次除外)。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通过姜堰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yan.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8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详见《职位表》。

4.报名所需材料:

(1)《姜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性质证明(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聘用合同等复印件)、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拟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须按照《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遴选和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备案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选调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期间,选调部门(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咨询。其中,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选调程序。填写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的,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姜堰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y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选调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职位表中明确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选调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选调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人选(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的权重合成。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对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由选调部门(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测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选调部门(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由选调部门(单位)在同职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yan.gov.cn)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选调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报名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选调部门(单位)负责实施。选调部门(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民主测评、履历分析、适岗评价、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性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选调部门(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选调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同意。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同意。

2.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机关事业人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选调部门(单位)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名人员关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名人员对选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调部门(单位)联系。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选调政策咨询:

0523-88869960(姜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523-88869176(姜堰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23-88869415(姜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咨询时间:11月7日-11月10日

监督电话:0523-88101647(姜堰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网址:姜堰区人民政府网www.jiangyan.gov.cn

3.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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