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日常管理工作需要,经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1.招录男性综合执法辅助人员7名。
2.报考人数达到本次公开招聘人数的1:2比例,方可开考。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积极向上,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为人正派,坚持原则。
2.报考人员须为吕四港镇户籍(或已在吕四成家且长期居住吕四的非吕四户籍亦可),年龄在22周岁至40周岁(在1982年10月31日至2000年11月1日之间出生),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胜任工作强度,如身体情况特殊可致电咨询),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矫正视力不低于1.0,身高不低于1.70米。
4.以下情形不得录用: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的人员;个人征信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城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与要求
1.报名时间与方式: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现场报名。
联系人:苑 旭,联系电话:18351388299; 戈为贤,联系电话:13584661735。
2.报名地点: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东侧220室。
3.报名材料:
本人报名时需随带下列材料:
(1)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已在吕四成家且长期居住吕四的非吕四户籍的,带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及复印件;
(4)退伍军人报名需携带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5)在本行政区域内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
4.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需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电话无人接听,后果自负。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四、考试程序与聘用办法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参照《启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特勤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体能测试合格方可进入笔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40%):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闭卷形式,笔试总分100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最后排名依据笔试成绩和加分后的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60%):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按1:2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40%)和面试(60%)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体能测试成绩确定)。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表现、征信记录等。若有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6.公示:将拟招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异议经核查后不属实的予以试用,试用人员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招聘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409681。
本次招聘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若有更改,提前3日另行公告或通知。
本《招聘简章》由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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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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