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考试招录工作已进行调整,点击查看详情>>
为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常州市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7〕245号)精神,我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常州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常州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包括各辖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各级教育和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各事业单位现领导班子成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调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须为现单位2019年11月12日前聘(录)用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2019、2020和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9:00—16:00
2022年11月12日9:00—11:30
报名地址: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北直街35号)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盖章的《常州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4.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主动扫描“场所码”,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自备并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报名当天“苏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方可入场参加报名。7天内如有外市行程请主动报备。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方案,可采取经历业绩评价、考试考核等方式,报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察
在综合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综合考虑被选调单位意见。
因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按综合评价排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选调单位根据综合评价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新聘用人员应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咨询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85681910(市人社局),85686117(市委编办)
七、纪律监督
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选调报名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选调过程中违反人事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纪检监督电话:见岗位表
工作举报电话:85681925,85686121
八、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Copyright @ 2018-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江苏华英汇人力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苏ICP备17056320号-4
地址: EMAIL:29059245@qq.com